虚假医疗广告沦陷互联网 看各国如何看待医疗广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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康谈网 康谈网 2016-05-23 14:53:3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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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疗广告

虚假医疗广告沦陷互联网 看各国如何看待医疗广告

   康谈网讯 在医疗健康领域信息不对称是导致虚假医疗广告横飞的原因。如何监管医药广告是世界诸国面临的共性难题。虚假医疗广告危害性不仅仅在于侵犯了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。还在于冲击了合法的医疗广告,造成了医疗资源的无端流失。

  互联网普及,网络也沦为虚假医疗广告的新战场。在国外,各国政府如何监管医药广告?

  美国采取多层次监管体制,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(FDA)、美国医药广告监管格局、联邦贸易委员会(FTC)分别负责医药广告监管责任。如果网站想在互联网销售药品或者在搜索引擎上投放广告,其必须向第三方认证机构国家药房委员会(NABP)申请网上药店开业认证网站证书(VIPPS),同时链接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库。

  德国早在50多年前就制定了《医疗广告法》,每隔几年进行修订,对医院、药品及医药设备等的广告做出严格规定。德国的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也有许多规定。比如宣传自己的医疗用品和一般产品不同,必须拿出科学证据证明此产品的健康作用。德国联邦药监局、德国反不正当竞争保护中心等机构,会定期抽查核实医疗广告中出现的数据。

  法国政府规定医疗不应当按照商业规则行事。禁止所有直接与间接广告,特别是不允许在商业空间有任何医疗广告类宣示。医疗人员为经济目的而推销某种***或医疗方法也属违法,相关医疗人员可被罚款7.5万欧元与判刑2年。

  日本1948年10月施行《医疗法》,截止目前为止共进行了6次修改。日本医疗机构可以进行广告宣传,但《医疗法》对宣传内容有严格规范。比如曾被某某媒体报道,患者满意度高,没有具体价格标识的保险范围外的***,神经科、呼吸科等科室,遗传基因、肥胖检查等项目,都属被警告、被禁止范畴。除此之外,还有许多更加具体、看起来有些“奇葩”的规定。日本消费厅外,日本各都道府县、保健所设置市及特别区都有专门的医疗投诉和咨询窗口,对市民广而告之,在网络上发现不良医疗广告可以立即通过窗口投诉。

  在香港,关于药品广告的内容由《不良医药广告条例》规管。而医生能不能在报纸上登广告,则由香港医务委员会的《香港注册医生专业守则》把关。医生不被允许在报刊和杂志上刊发广告,却不限制其它地方的医生及医疗机构在香港报刊登广告。

  业内人士称,加大处罚力度,当罚款数额远远大于其违法所得收益,且企业的违法行为一旦媒体公开,势必对虚假广告机构产生不利影响。此外,加强连带责任处罚,让试图进行虚假宣传的广告主和广告发布者望而生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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